大多數業主對于物業服務其實是沒有標準概念的。很多人對物業的印象都只停留在保潔阿姨、保安等人員之上,認為物業就是打掃下衛生和看看門收收費。其實成熟的物業遠不止要做到這些東西。
01
物業服務標準的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需要簽訂完整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要關系明確。
2、被服務方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的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要認真查驗,驗收手續必須齊全。
3、管理人員和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該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崗位證書。
4、成熟的物業需要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財務管理、質量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要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需要統一著裝、佩戴人員標志,行為要規范,服務要主動、熱情。
6、要設有接待中心,公示24小時的服務電話。急修半小時內、其它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要有完整的報修、維修以及回訪記錄。
7、根據業主的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一定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價目,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8、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定時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9、必須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們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在80%以上。
02
物業服務標準的房屋管理
1、定時的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與保養記錄一定要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如需屬于小修范圍的,應及時組織修復;要是屬于大、中修范圍的,要及時編制維修計劃與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第一時間組織維修。
3、每日至少一次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與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記錄,并及時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與業主公約要求,需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的裝修方案,要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日至少巡查1次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應該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小區主出入口要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棟及單元門、戶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上面給大家講了基本要求與房屋管理,下一篇文章給大家講講設備維護與公共秩序。